岗位职责:多中心临床研究项目及基础研究
任职要求:全职
福利待遇:
博士后薪酬主要由基础年薪、医院科研绩效、合作导师补贴和项目资助经费组成。
1.基础年薪
聘期两年,基础年薪35-45万元(税前)。
2.住房补贴
住房补贴2.4万元每年。
3.医院科研绩效
按照医院科研绩效管理规定,医院发放科研绩效奖励。
4.合作导师补贴
博士后在站期间可享受合作导师提供的科研补贴,每月补贴从数千元至万元不等,具体以合作导师同博士后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。
5.项目资助
获批各类博士后资助项目者,还可享受相应项目资助。
(1)医院青年启动项目,资助10万元(院长基金资助10万元)
(2)“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”。广东省财政每年资助100名优秀在站博士后科研人员、申请进站博士后流动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到国(境)外高校、科研机构、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,合作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,每人资助40万元(不再重复享受省财政资助博士后经费15万元/年)。
(3)广东省“珠江人才计划”海外青年人才引进博士后资助项目。采用“核实认定、不限名额”的方式,入选者由广东省财政给予每人每年30万元生活补贴(不再重复享受省财政资助博士后经费15万元/年),两年60万元。出站后留粤工作的,省财政给予每人40万元住房补贴。即获该项目的A岗博士后,在24万年薪的基础上,每年增加15万元左右人才项目津贴。
(4)国家“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”。国家给予每人两年63万元的资助,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,20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,3万元为国际交流经费(不再重复享受国家或省财政资助博士后经费15万元/年)。
(5)“香江学者计划”。国家财政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36万元港币(不再享受省财政资助博士后经费15万元/年)。
(6)“澳门青年学者计划”。国家财政资助每人每年30万元人民币和36万元澳币(不再享受省财政资助博士后经费15万元/年)。
(7)“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”。国家财政资助经费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(不再享受省财政资助博士后经费15万元/年)。
(8)“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”。国家财政资助每人2万元。
(9)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。特别资助:18万元;面上一等资助:12万元;面上二等资助:8万元。
(10)其他国家和广东省设立的资助项目。
6. 其他福利
(1)博士后入站后即可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,指标单列,不设比例限制。
(2)博士后可按规定申请落户,将人事档案等转入医院管理。
(3)医院支持博士后申报各类项目。